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万能险新规,强化保险期限与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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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万能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五年,保险公司需通过设定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及保单持续奖励延长保单期限,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奖励发放不得早于第五个保单年度末。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4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旨在强化万能险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万能险新规明确,保险期限不得低于五年,旨在引导长期投资与保障。
根据《通知》详细内容,保险公司被鼓励通过科学设定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以及保单持续奖励等关键产品要素,来有效延长保单的实际存续期限,从而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于长期保障的实际需求。特别指出,保单持续奖励的发放时间节点不得早于第五个保单年度末,这一规定有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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