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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万能险账户流动性管理,合理确定投资资产期限和比例,包括流动性资产与政府债券投资比例、未上市权益类资产等投资上限等具体规定。

  人民财讯4月25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保险公司需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强化万能险账户流动性管理,科学设定账户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及比例。具体要求概览:

  1. 投资于流动性资产及剩余期限超一年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的账面余额,需维持不低于账户资产总值的5%,以确保资金灵活性。

  2. 对于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其账面余额总和不得超过账户资产总值的45%。其中,投资于非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交易市场(如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外)的资产,合计上限为账户资产总值的40%。单一项目投资账面余额上限为账户资产总值的5%,但购买同一集团内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除外。此处的单一项目依据穿透原则进行认定。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