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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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保险集团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空壳公司风险传染,及时清理长期无业务空壳公司,此举为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提升运营效率与风险管理水平。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旨在加强保险集团的监管,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办法》明确指出,保险集团公司需积极应对风险,尤其是空壳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传染问题,要求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并强调应及时清理那些长期没有业务发生的空壳公司,以确保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此次《办法》的出台,无疑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提升保险集团的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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