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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保险集团聚焦主业、防控风险,严格把控成员公司投资设立非保险子公司的行为,并对偏离主业、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成员公司进行有序退出,以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强化保险集团的监管力度,确保稳健运营。保险集团需按照新规,建立健全成员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管理机制,严格把控各级成员公司投资设立非保险子公司的行为。

  根据《办法》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应聚焦主业、防控风险,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成员公司实施定期评估。对于偏离主业、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达到战略目标的成员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妥善措施,实现有序退出,以维护集团整体稳定与发展。

  此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