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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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4月11日正式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建立稳健的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审慎评估风险,制定资本规划,确保资本能充分抵御风险,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并防止资本重复计算,减少过度杠杆风险。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强化保险集团的资本管理和风险控制。点击了解更多保险监管信息
《办法》明确要求,保险集团公司需构建稳健的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全面审视各类风险、资本充足度及资本质量,并据此制定资本规划。此外,保险集团应定期对旗下金融子公司实施资本充足评估,确保集团资本能有效抵御各类风险,支撑业务稳健发展。在资本计量方面,《办法》强调应遵循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防止资本重复计算,从而降低过度杠杆带来的风险。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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