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行为,引导保险公司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国家战略,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并优化投资行业范围,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为规范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行为,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2010年起,监管部门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等规定,允许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范围涵盖保险类、非保险金融类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等行业。这些投资在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及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行业发展,保险资金在重大股权投资领域面临新的挑战,如对新经济、新技术的支持力度不足,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有待加强。此次《通知》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行为,引导保险公司做好“五篇大文章”,有效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通知》的起草原则包括: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股权投资面临的问题;引导保险机构专注主业,审慎稳健开展与保险业相关的重大股权投资。此外,《通知》还优化了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引导保险资金投资战略产业和新兴行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加强股权投资管理,建立健全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机制,压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为实现制度平稳过渡,《通知》实行“新老划断”,新增股权投资按《通知》执行,存量业务则设置五年过渡期,保险机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报监管后实施。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完善监管政策,推动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