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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规范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行为,增加科技、大数据产业作为可投资领域,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并设置五年过渡期以实现制度平稳过渡。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4月3日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规范保险资金在未上市企业中的重大股权投资行为。

《通知》详细定义了重大股权投资的概念,并扩大了可投资的行业范围,同时加强了治理约束和内部管控机制。通过明确“新老划断”要求,引导保险行业明确长期发展定位与战略,审慎稳健地开展与保险业相关的重大股权投资。

重点调整在于增加科技、大数据产业作为可投资领域。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优化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布局,引导资金流向战略产业和新兴行业,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根据《通知》,保险机构可投资的范围扩展至科技、大数据等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行业,这标志着保险资金在新经济、新技术领域的支持力度将得到加强。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被投资企业应具有股权结构简单、主营业务突出等特点,并设置了五年过渡期,以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保险机构需制定业务整改计划,并报监管后实施。

同时,《通知》强调,保险机构应加强对股权投资的统筹管理,压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图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及《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条款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及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完善监管政策,推动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