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范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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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规范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行为,要求保险机构明确发展战略,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监管要求进行投资,以防止无序扩张,确保稳健运营。
新华财经北京4月3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的相关通知,旨在规范保险机构的投资行为。
该通知强调,保险机构需明确发展战略,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监管要求进行重大股权投资,以防止无序扩张,确保稳健运营。
进行此类投资时,保险机构需满足《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必须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此举旨在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通知进一步指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可投资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以及与保险业务紧密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科技、大数据、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企业。同时,也可投资于符合监管规定的共享服务类企业和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其他企业。
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股权投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此外,还需加强投后管理,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规划、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财务审计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以防控各类风险。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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