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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旨在提高安责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此次修订实现了保障额度提升、保障范围扩大和理赔服务优化,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4月2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旨在提高安责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责险是一种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责险。

  虽然安责险在财产险中的占比不高,2024年保费收入仅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1.06%,约为179亿元,但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它发挥了巨大的保障作用。

  据应急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我国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来,安责险制度在经济补偿和事故预防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落实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并解决投保覆盖不充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不畅等问题,七部门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带来了多重保障升级:一是保障额度提升,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高的最低保障限额,目前部分地区已提升至80万元;二是保障范围扩大,明确安责险应覆盖投保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实行统一的保险金额标准;三是理赔服务优化,提出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的快速理赔和预付赔款机制。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