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放宽港澳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条件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受总资产限制,此举旨在促进金融市场融合,增强市场竞争力。
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金融开放的又一重要步伐。
该《通知》是基于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的《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这些协议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调整。特别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将不再受“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限制。

图片来源: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此举将进一步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金融市场的融合,为保险公司引入更多国际资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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