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放宽港澳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限制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放宽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取消总资产限制,旨在吸引更多港澳资本参与内地金融市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市场竞争和业务创新。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月26日消息,该局印发《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内地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
通知显示,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相关协议,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将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这体现了金融制度型开放的深化。
业内人士指出,取消总资产限制旨在吸引更多港澳资本参与内地金融市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这将鼓励更多元化的港澳资本进入内地保险市场,引入风险管理、产品设计等先进经验,促进市场竞争和业务创新。
修订后的协议明确了境外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的条件,包括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盈利、A级以上长期信用评级、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符合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商务部台港澳司解释称,此次修订结合了香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业界的诉求,在金融等领域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对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便利其在内地就业执业。部分开放措施将在大湾区率先实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机制对接、规则衔接。
随着国家持续推进金融开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3月1日起,与入股限制同步取消的还有港澳银行内地分行不得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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