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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有望吸引更多港澳金融机构进入内地市场,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颁布了《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金融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推进。

  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修订版的经贸关系安排协议,其中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门槛大幅降低,不再要求“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这一举措有望吸引更多港澳金融机构进入内地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