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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将不再受限于“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此举将促进两地金融机构深入合作,推动保险市场繁荣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最新政策通知。这一举措标志着两地金融合作迈入新阶段。

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修订版的经贸关系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将不再受限于“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硬性规定。

此次政策调整,无疑为香港、澳门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准入条件,预计将促进两地金融机构的深入合作,推动保险市场的繁荣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