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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发布《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评估并发布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各公司需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开展预定利率研究。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1月10日,据北京商报记者最新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正式颁布了《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国人身保险行业预定利率管理机制迈入新阶段。

《通知》详细阐述了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职责,该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综合分析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关键市场利率指标,以及行业的资产负债管理现状,每季度公布一次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研究值,为行业提供科学指导。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求,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需高度重视宏观政策和市场利率变动的研究,不仅要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还需结合公司自身的经营策略、资产负债管理等实际情况,定期开展预定利率的深度研究与评估,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此次《通知》的发布,不仅体现了监管层面对人身保险行业预定利率管理的精细化要求,也为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