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修订《单位信托守则》 推动基金市场发展
AI导读:
香港证监会就修订《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展开谘询,旨在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扩阔投资者产品选择。修订包括管控衍生工具投资、更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监管,将推动基金市场发展。
香港证监会今天就建议修订《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单位信托守则》)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谘询,此举旨在让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的监管制度与最新国际监管标准接轨,从而扩阔投资者的产品选择范围。基金监管《单位信托守则》的主要修订包括:接纳以替代准则来管控零售基金的衍生工具投资,确保投资安全;更新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规定,以适应市场变化;以及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要求,保障投资者利益。有关建议一经落实,将有效推动基金市场的发展,并显著加强本港资产管理业的韧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基金市场发展方面,香港证监会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利便新基金的销售,让零售投资者能够参与私募市场。首先是容许上市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进入市场,其后会按个别情况,准许证监会认可非上市基金更灵活地投资于更高比例的低流动性资产,当然前提是基金必须针对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设有稳健的保障措施。此外,亦建议对《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集资退休基金守则》、《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守则》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有关条文作出相应修订,以完善整个金融监管体系。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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