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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江苏证监局对苏州银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因其未及时填报更新私募信息、未报告重大事项及未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严重违反《暂行办法》规定。

  9月2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苏州银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管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引发私募行业合规关注。

  经查,苏州银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暴露私募信息披露漏洞。此外,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未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且未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严重违反监管要求。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彰显监管对私募合规的零容忍态度。

  据天眼查,苏州银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PPMEET成员,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其合规问题或影响行业声誉。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