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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修订并发布ETF风险管理指引,强化基金管理人运作风险防控,明确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要求,旨在推动ETF市场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

  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7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公告表示,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

  据了解,这是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ETF风险管理,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此次修订聚焦于ETF风险管理,旨在通过完善相关规则,提升ETF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具体来看,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强化基金管理人ETF运作风险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ETF申购赎回清单管理,审慎设置申购赎回清单重要参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优化应急演练安排。此外,明确会员客户ETF交易行为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会员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客户分类管理,加强ETF交易风险管理。

  下一步,上交所、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加强ETF自律监管,持续研究优化ETF制度机制,推动ETF市场高质量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投资环境。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