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深交所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强化基金管理人ETF运作风险防控,明确会员客户ETF交易行为风险管理,保障ETF市场健康发展。

  新华财经北京7月4日电据深交所4日消息,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加强ETF风险管理,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深交所结合监管实践,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

  《指引》共7章40条,旨在规定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在ETF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保障ETF市场健康发展。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强化基金管理人ETF运作风险防控要求

  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ETF申购赎回清单管理,审慎设置申购赎回清单重要参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应急演练安排,并进一步明确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风险情形及应急处置安排。

  (二)明确会员客户ETF交易行为风险管理要求

  要求会员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客户交易行为跟踪监测机制,做好客户分类管理,持续强化客户ETF交易行为风险管理。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