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修订,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旧版指引同时废止。

  深交所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ETF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正式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该新指引现予正式发布,并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本所于2010年9月1日发布的旧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深证会〔2010〕62号)将同时废止。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