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将发行,公募基金行业迎来新变革
AI导读:
5月24日,16家基金公司宣布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将于5月27日发行,多数产品6月中下旬结束认购。此次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在费率机制上进行了重大革新,强调投资者利益导向。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动方案》也推动了基金管理费从固定收费模式向浮动机制转变,为投资者提供更具性价比的选择。
5月24日,易方达、华夏、南方、富国、广发、嘉实、汇添富基金等16家基金公司宣布,旗下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将于5月27日正式发行,多数产品将在6月中下旬结束认购。此前,首批共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已获证监会注册,一周内完成申报流程。
这批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均设置了三档费率水平:1.2%(基准档)、1.5%(升档)和0.6%(降档)。投资者持有一年后赎回产品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产品年化收益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情况,收取不同档次的管理费。若年化收益水平跑输业绩比较基准3%的,适用低档费率;若取得正收益且跑赢业绩比较基准6%的,适用升档费率。若投资者在一年内赎回产品,则按基准档费率收费。
此次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在费率机制上进行了重大革新,强调投资者利益导向,并将费率细化至“单客户、单份额”维度,实现差异化收费。同时,明确锚定业绩比较基准,激励基金管理人提升投资能力,强化对长期超额收益的挖掘。此外,采用开放式运作模式,兼顾投资者长期投资与流动性需求。
2025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具体举措,聚焦投资者回报与行业长期发展,对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机制进行改革。其中,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强化投资者利益绑定能够重塑基金公司盈利模式,未来浮动管理费机制有望在公募行业持续推广,倒逼基金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实现从“重规模扩张”向“重长期回报”的转型。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认为,《行动方案》推动基金管理费从固定收费模式向浮动机制转变,强化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联结,为投资者提供更具性价比的选择。
据了解,此次浮动费率产品的创新,不仅是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需求,更是行业深化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关键一步。预计未来将有更多此类产品获批问世,实现常态化供给。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