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浮动管理费模式
AI导读: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交银施罗德基金积极参与浮动费率产品试点,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再度升级,费率水平双向浮动,旨在提升基金管理效率与投资者体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赵明超)5月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旨在提升基金管理效率与投资者体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早在2023年便参与了浮动费率产品试点,成功发行了与业绩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交银瑞元三年定开基金。截至2025年5月16日,该基金单位净值已达1.1454元,自成立以来,其相对稳健的运作方式为持有人创造了良好的持有体验。公司不断在浮动费率试点产品中探索,通过组合管理的成熟化、公司级及平台级的投研转化和风险约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5月23日,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获批,成为《行动方案》发布后首批获批的新型浮动管理费基金之一,标志着交银施罗德基金在浮动费率产品上的又一次积极布局,实践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提升持有体验的新模式。
此次浮动费率基金再度升级,根据投资者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和年化收益率,分别计算管理费。费率水平根据该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的相对表现双向浮动,且双向激励程度存在明显不对称性。以中间档1.2%为基础,业绩表现好时管理费费率最高可上浮25%,若业绩表现不佳,则管理费将扣减50%。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基金公司与投资者深度绑定的决心,也对管理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实现了基金收费与业绩的匹配。
交银施罗德基金表示,对于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的发行和运作,公司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旨在提升投资端把握市场周期规律的主动性和能力,提高产品收益;同时有效控制产品波动,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共赢的局面。公司还将在投资者陪伴的频率、深度以及营销时点的选择方面下功夫,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的投资风格、收益特征,与投资者长期并肩同行。交银施罗德基金将继续总结经验,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目标约束,真正做到与投资者利益绑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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