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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因其存在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未尽责及未按规定向投资者信息披露的违规情形。要求公司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据广东证监局5月20日披露,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时,出现了多项违规情况。首先,在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关键环节未能恪尽职守,违背了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基本原则。其次,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特别指出,公司应深刻反思,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详细的书面整改报告。

此次监管行动再次提醒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好对投资者的诚信义务和信息披露责任。(SEO关键词:私募基金, 监管措施, 信息披露, 整改报告)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