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浮动管理费改革,公募“重回报”转型加速
AI导读: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旨在扭转公募基金传统思维,推动其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近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此举在行业内引发广泛讨论。浮动管理费模式旨在扭转公募基金传统思维,将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收入与基金业绩紧密挂钩,推动其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
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总监孙珩指出,该模式将促使基金公司更加注重为投资者创造回报,深耕价值投资。截至2025年5月12日,市场上已有249只浮动管理费型基金,形成规模挂钩型、持有期挂钩型、业绩挂钩型三大模式,其中业绩挂钩型基金占比超八成,覆盖多种基金类型。
业绩挂钩型基金的设计实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浮动管理费模式根据投资者的持有期及业绩表现确定费率,若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则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基准的,则适用升档费率。
孙珩认为,这种浮动管理费模式的核心在于“收益达标多收、业绩未达标少收”,有助于引导基金管理人提升挖掘超额收益的能力,避免风格漂移,更加注重投资者利益。未来一年内,证监会将引导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并计划逐步全面推开。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产品运营曾方芳表示,浮动管理费模式有望提升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鼓励其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投研团队建设、投资策略优化等方面,减少风格漂移与短期投机现象,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自2013年公募基金开始探索浮动费率机制以来,费率结构不断优化,创新实践持续深入,推动行业生态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进阶。多位受访人士认为,《方案》的实施将加速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异化费率机制落地,倒逼基金管理人聚焦长期价值创造,提升整体投资效能。
对于投资者而言,浮动管理费模式有助于引导其建立长期投资理念,通过费率优化设计让利于长期持有者,降低非理性操作,提高风险意识,促进投资者更科学地作出投资决策。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249只浮动管理费基金形成三大模式 公募“重回报”转型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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