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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强化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提升服务投资者能力。方案包括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等25条改革措施,推动行业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

  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增强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的稳定性,提升公募基金服务投资者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权益类公募基金的发展,更好发挥行业功能。

  《行动方案》涵盖公募基金行业机构内部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市场推广等方面制度机制的改革调整,以及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制度机制的优化完善。据悉,文件中涉及的改革举措需要20余件配套规则细化落地,中国证监会已制定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时间表,后续将有序推出。

  该方案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从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守牢风险底线、强化监管执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六方面提出25条改革措施,引导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加速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其中,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引入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业绩比较基准相当于基金投资的“锚”和“尺”,明晰投资风格、约束投资行为,防止大幅偏离产品名称和定位,并衡量基金是否跑赢市场。

  近年来,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波动大,部分产品频繁追逐热点,风格漂移。《行动方案》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旨在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实施方面,将尽快出台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建立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库,明确相关机制。同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结果的运用,在考核评价机制中更为关注产品业绩偏离基准的情况。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这一模式有力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薪酬管理方面,《行动方案》要求系统完善基金公司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督促行业机构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明确基金投资收益涵盖基金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要求基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考核、基金公司内部对基金经理的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分别不低于50%和80%。

  为推动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提升服务投资者能力、支持权益类基金和固收类基金协调发展、支持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发展等举措。包括制定中小基金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经营;研究拓宽风险准备金投资范围和使用用途;支持基金公司市场化并购重组。

  据悉,《行动方案》涉及的改革举措需要20余件配套法规细化落地,证监会已制定落实时间表,后续将结合行业实际稳妥实施,并给予行业机构充分的调适时间。(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