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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日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方案要求改革基金公司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监管分类评价的引导作用,重塑行业评价评奖业态,并加大薪酬管理力度。

  证监会5月7日消息,证监会近日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的整体质量。

  方案要求改革基金公司绩效考核机制,出台管理规定,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基金投资收益指标将涵盖基金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对比以及投资者盈亏情况,包括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等。基金公司股东和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对基金经理的考核,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同时,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

  此外,方案还强化了监管分类评价的引导作用,将投资者盈亏及占比、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权益类基金占比、投研能力评价等纳入基金公司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升相关指标的加分幅度。同时,重塑行业评价评奖业态,构建以五年以上长周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评奖体系,优化指标,提高投资者盈亏、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情况的指标权重,打击不合理评价评奖活动。

  在薪酬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完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薪酬管理制度,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强化基金公司、高管与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并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低于或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进行相应调整。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