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能力,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平衡发展。

  为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今日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该行动方案坚持党对公募基金行业的全面领导,突出行业发展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市情的公募基金发展新模式。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出了一系列回应市场和社会关切的改革措施,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行动方案共提出25条举措,重点概括如下:

  一、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二、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投资者利益指标引入考核,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比例和锁定期要求,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引导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围绕投资者最佳利益,优化资源配置,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提供适配投资者需求的组合投资服务,加快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

  四、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优化基金注册安排,推出更多指数基金和中低波动含权型产品,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提升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

  五、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完善监管制度,丰富执法手段,提升基金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多层次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提高行业合规水平,强化行业声誉管理。

  中国证监会将平稳有序推进各项政策举措,促进行业提升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

  关于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证监发〔2025〕21号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现将《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证监会

  2025年5月7日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经营理念偏差、投资者获得感不强等问题。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方案要求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校正行业发展定位,实现功能性和盈利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推出一系列投资者可感可及的政策举措,解决行业发展及监管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探索建立行业发展新模式。

  二、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

  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加强透明度建设,稳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

  三、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改革基金公司绩效考核机制,要求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适当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将投资者盈亏及占比、权益类基金占比等指标纳入基金公司评价指标体系。

  四、大力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与占比,促进行业功能发挥

  加强监管引导与制度供给,推动权益类基金产品创新发展,优化权益类基金注册安排,建立基金销售机构分类评价机制。

  五、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完善基金公司治理,强化核心投研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投资者水平,支持各类基金产品协调发展,优化行业发展格局,夯实行业文化根基。

  六、守牢风险底线,提升行业发展内在稳定性

  完善行业多层次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基金长期投资行为的引导,持续提升行业合规水平,提高行业声誉管理、预期引导能力。

  七、强化监管执法,将“长牙带刺”落到实处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加强基金公司股东股权、公司治理等重点领域制度供给,丰富监管执法手段,严格行业机构股权及高管准入要求,强化法规制度执行。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基金 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