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主办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围绕《指导意见》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讨论,重点讨论了基金布局和投向指导、省级统筹管理、新设基金管理费论证、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基金招商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等问题。

  新华财经北京4月24日电(记者董道勇、王涛)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政府投资基金指明高质量发展路径。近日,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主办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上,财政、政府投资基金及子基金相关人员,资深学者、专家,围绕《指导意见》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主持,吕冰洋教授致辞。

  如何布局和投向指导基金?

  嘉宾们表示,《指导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基金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基金投向指导部门,为基金布局和投向提供了依据和方向。已有地方建立合作分工机制,通过细分领域项目清单、投资协调机制等做好指导。同时,对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进行差异化管理,放宽创投基金投资要求,培育未来明星企业。加强基金管理团队专业能力建设,建立信息化机制,支撑政策目标实现。

  在集合发力和接续支持方面,应允许不同政府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子基金,支持底层标的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短期预期大于实际效益,但长期效益可观,政府投资基金接续支持必要。不同地方政府和国家级基金需加强沟通,参考国际长期贷款运作方式,发挥各类基金特长,实现持续投资。加强案例和数据积累,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

  如何落实“省级统筹管理”?

  嘉宾们认为,需明确基金定位、完善运行框架,明确预算管理和分级管理要求,构建省级统筹管理体系。不同省份差异化定位省级、市级基金,明确投资领域、阶段等,县级基金参与上级基金,形成多级协同。

  新设基金管理费如何论证?

  嘉宾们表示,管理费需辩证看待,不同基金类型和策略应有不同标准。大基金降低管理费计提基数、费率,合理控制水平;小基金尤其是创投、天使基金,提高管理费率。绩效管理过程中,加强投资进度把控,与基金管理费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如何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

  嘉宾们提出,政府投资基金领域重视绩效评价,但需调整和优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主要问题包括:基金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不利于发挥指挥作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不利于形成稳定预期;需拉长绩效评价周期,降低评价频率;解决多重考核评价问题,避免重复评价。

  如何看待“基金招商”?

  嘉宾们表示,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本地经济发展,但需合理设置返投要求,不能单纯强调“基金招商”。应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业和创新生态,提高地区吸引力,实现优质企业聚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何落实尽职合规免责机制?

  嘉宾们认为,尽职免责难点在于认定尽职履责和设置容亏机制。可探索清单化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作为尽职履责依据。科学认识容亏率作用,以基金整体为基础计算,尽职履责即使超过容亏率也应免责,容亏率作为量化指标应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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