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投资基金改革全面启动,优化管理体系
AI导读:
自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后,地方政府投资基金改革已全面启动。湖北、浙江等地积极重构引导基金体系,出台文件加强管理。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定位不清等问题。此次改革旨在规范运作,防止同质化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自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后,地方政府投资基金改革已全面启动。4月中旬,湖北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重构引导基金体系,旨在更高效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经济大省浙江也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在构建更科学的基金管理体系。同时,黑龙江省和山西省分别修订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管理办法。
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透露,东部某发达省份也在征求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意见。此次地方密集改革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的要求紧密相关,多个省份正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出台文件加强管理。
政府投资基金通过预算安排,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及创新创业。截至2023年,我国已设立政府引导基金2086只,目标规模达12.19万亿元。
尽管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基金存在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印发指导意见,要求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注重实效,防止同质化竞争。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多个省份正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省实际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运行与管理,重点聚焦分类布局、出资预算管理等方面。
浙江将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分别聚焦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领域。山西省则根据支持方向和投资领域不同,实行差异化管理机制。
为壮大耐心资本,浙江明确创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最长可达20年,确保投资延续性。同时,各地也在解决“不敢投、不敢退”问题上取得进展,如湖北重构基金运营考评办法,浙江优化长周期绩效考核,容忍正常投资风险。
广州开发区和深圳市南山区等地已开始探索允许国资种子直投、天使直投项目出现亏损的政策,以鼓励投资。此外,各地也在鼓励整合优化存量政府投资基金,提高规模效应。
在退出管理方面,浙江、湖北、山西等地都在完善基金退出管理机制,拓宽退出渠道,如设立并购基金、私募股权市场二级基金等。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经SEO优化)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