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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聚焦四大方面:党建引领下的廉洁监督机制、强化内控管理、细化业务廉洁要求及加强自律管理,共5章28条,即刻起正式施行。

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4月11日,中基协发布重要通知,旨在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推动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中基协修订了《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即刻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聚焦四大方面:党建引领下的廉洁监督机制、强化内控管理、细化业务廉洁要求及加强自律管理,修订后的细则共5章28条。

在强化内控管理上,修订明确了人员管理的廉洁责任,实施重大廉洁问题一票否决制,强化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特别关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加强投资入股、聘任及廉洁管理,严禁行贿及不规范财务行为。市场或业务重大变化时,基金经营机构需及时调整营销制度和标准。

细则还细化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廉洁要求,如将基金投顾业务纳入廉洁管理,强化投资研究交易环节的廉洁管理,以及将基金清算纳入运营环节的廉洁管理。

此外,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也被纳入业务相关活动的廉洁管理范畴,为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廉洁从业指导。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