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强化托管人责任
AI导读:
证监会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旨在优化基金托管行业生态,压实托管人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支持托管人创新组织架构。
证监会4月3日消息,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精神,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优化基金托管行业生态,压实托管人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支持托管人创新组织架构。
要点概览:
强化托管机构的实质展业能力和合规风控要求,支持具备潜能和优良风控能力的主体申请资格。在申请阶段即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核查验证基金管理人信息,强化客户及产品准入,避免“带病托管”。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要求,托管人需充分揭示风险,强化报告义务和结算交收责任。增加取消牌照情形,如未实质展业、未持续符合准入条件等,同时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托管业务。
近年来,基金托管行业形势和监管环境发生变化,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行业集中趋势明显、部分机构背离业务本源、托管机构履职不到位、市场化退出机制不完善等。为解决这些问题,证监会对《托管办法》进行了修订,包括完善准入门槛、强化实质展业和风险隔离要求、压实托管人责任、健全退出机制以及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
此次修订旨在促进基金托管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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