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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回应称,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缴存时可从工资中扣除,领取时按3%税率缴税,享受税收优惠。

  财联社6月24日讯,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回应纳税人咨询称,大家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退休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实质性的税收减免,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与基本养老金不同,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每年缴存上限为12000元,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缴存时,可从工资等收入中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领取时,只需按照最低档3%税率缴税。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