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深圳证监局发布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指出少数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业务,甚至利用资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报列举多项典型问题,要求私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合规内控,严防违法犯罪,并表示将持续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通报称,近年来,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辖区少数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还有的利用其资质实施或配合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上述情形的核心原因在于,相关人员合规意识淡漠,为追求经济利益主动偏离或者放弃主责主业,个别机构甚至沦为犯罪工具。通报列举的典型问题中,存在伪金交所产品承销、利用在管私募基金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

在通报中,深圳证监局列举了多项典型问题。第一类问题为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包括销售伪金交所产品、对外提供咨询服务、居间服务、销售投资标的公司股权、协助非公司员工获取基金从业资格、在办公场地内开展无关活动等。第二类问题是利用在管私募基金进行利益输送,如运作在管基金为他人指定的债券提供流动性支持、向在管基金收取大额“顾问费”、向投资标的收取咨询服务费但未纳入基金财产、运作在管基金与高管自有资金进行“高买低卖”交易等。第三类问题是利用管理人资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设立大量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公开募集资金、出借出卖管理人资质、实控人控制本公司私募基金账户实施市场操纵、利用私募基金开展场外配资、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等。

深圳证监局表示,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辖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聚焦主责主业,谨慎勤勉履行职责,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更不得利用私募基金开展利益输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下一步,深圳证监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作的监管检查力度,严肃问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