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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惯用手段和风险危害。包括高息理财陷阱、养老金融骗局、虚假炒汇陷阱等,提醒投资者增强防范意识,坚持四查原则,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守护财产安全。

  今年6月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揭示了非法集资犯罪的惯用手段和风险危害,旨在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更好地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高息理财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以合法网络借贷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变相承诺保本、高息诱惑等手段吸引投资人。例如,张某锋等人通过运营网贷平台,承诺高达6%至12.5%的年化收益率,非法吸收资金2.69亿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05亿余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这些平台通过隐瞒实际借款人、编造虚假标的等方式归集资金,导致投资者对真实的资金用途和风险情况不了解。

  【风险提示】投资者应牢记“投资有风险、入场需谨慎”,警惕高收益背后的高风险,坚持“四查”原则:查资质、查项目、查流向、查舆情,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养老金融”骗局

  不法分子还打着“养老金融”的旗号,针对老年人推出“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产品,引诱老年人陷入庞氏骗局。例如,沈某峰等人设立的集团公司,未经许可吸收公众资金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达15.4亿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老年人应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高收益”承诺,核实养老服务资质,警惕“预付费”陷阱。

  【风险提示】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注重查看相关证件,确认企业有提供养老服务的合法资质。同时,预先缴纳的资金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谨慎对待。

  虚假炒汇陷阱

  此外,一些虚假炒汇平台声称可以提供真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但实际上只是虚拟数字游戏。例如,王某等人搭建的虚假炒汇平台,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投资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投资。

  【风险提示】投资者应了解合法投资渠道和非法集资的区别,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投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