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发布: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重点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发布,要求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政策完善,取消户籍限制,提高制度可及性,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简称《意见》)已经公开发布。2025年6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将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研究制定更加贴合新就业方式和收入特点的参保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意见》强调,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应发挥主体作用,要求健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
翟燕立指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制度可及性,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中国式现代化特征决定了社会保障需进一步发挥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民。因此,《意见》将“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作为核心举措。
他介绍,人社部一直致力于推动更多人纳入社保范围,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未来,人社部将遵循《意见》指导,持续深化改革,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高校毕业生的参保政策完善。
在取消户籍限制方面,翟燕立表示,将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门槛,实施更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
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流动人口达3.76亿,其中跨省流动1.25亿。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常因户籍限制无法在就业地参保。对此,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首次提出全面取消户籍限制。近一年来,多地已明确这一政策,天津、成都等大中型城市已取消社保参保户籍限制。
此外,人社部还将稳妥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通过优化费率等政策,稳步扩大试点范畴。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8000万,自2022年7月起,我国启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4年底,已有超1000万人参保,试点成效显著,提升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
人社部计划202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同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推出相关指引。
翟燕立还强调,人社部将持续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代缴工作精准到位,实现应保尽保。
人社部还将加速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并拓展服务渠道,如借助银行等合作伙伴,实现社保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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