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意见 强化社会保障覆盖面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意见,强调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保险制度,取消户籍限制,优化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健全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增强低收入人口抗风险能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文件着重强调了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重要性。其中,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旨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文件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以确保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稳步提高。同时,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并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将予以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动缴费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医疗保险方面,文件鼓励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继续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时,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为增强低收入人口抗风险能力,文件强调要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的衔接,并精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这些措施将有力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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