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制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提出23项工作措施,旨在增加融资供给、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已助力超6700万户经营主体获得贷款,但小微企业仍面临信用缺口和资金无效沉淀等问题。

杨孟著

5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制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提出23项工作措施,旨在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被列为首要任务。

该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由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建立,旨在推动政府与市场高效结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目前,该机制已助力超过6700万户经营主体获得12.6万亿元贷款,其中三分之一为信用贷款。

小微企业经多年普惠金融、政策扶持,融资成绩显著。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然而,小微企业仍面临融资难问题,原因在于“信用缺口”。小微企业信贷条件不足,导致贷款余额与其经济地位失衡。

“信用缺口”显示仅靠市场机制难以解决融资难题,需政府助力。因此,建立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至关重要。该机制旨在通过政策赋能,助力小微企业破解融资瓶颈。

此外,资金无效“沉淀”也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小微企业信贷资金常被大型企业拖欠,导致普惠金融政策效果打折。因此,完善账款支付制度与提供融资机制同样重要,以破解小微企业应收账款与流动资金不匹配问题。

深化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还有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央行注入流动性后,信用扩张受多重约束。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需强化央地联动和部门协同,解决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问题。

同时,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还需与其他政策工具协同联动,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投贷联动等,统筹政策资源,推进小微企业融资提质增效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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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