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业务规范与产品吸引力提升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解决个人养老金业务中的问题,同时提出丰富投资产品、优化领取条件、完善税收优惠制度等措施,以提升个人养老金吸引力。
针对个人养老金业务中存在的“被开户”“销户难”“空户率偏高”等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期开展专项行动,督促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严禁通过赠送“礼品”“返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盲目开户,严禁误导开户,确保个人养老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在解决个人养老金“被开户”问题的同时,产品吸引力不足的问题也亟待解决。处罚营销乱象只是治标,治本还需增强产品吸引力。个人养老金如同养老储备的“蓄水池”,要让池中有水,关键在于提升产品的多样性和吸引力。
为了吸引更多“源头活水”,应丰富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尽管个人养老金产品数量已超千款,但投资者仍反映产品类型单一、同质化严重。因此,应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设计差异化产品,推出与养老生活紧密结合的特色产品,如对接长期护理等养老服务资源,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
同时,优化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实现资金适度流动,避免“死水一潭”。个人养老金制度强调稳定,但稳定不应等同于僵硬。目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领取条件较为严格。为减轻年轻人顾虑,应探索制定更加灵活的提前领取办法,提高个人养老金的支取灵活性。
此外,完善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制度,以实惠推动养老金发展。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及投资收益免税的政策已发挥一定激励作用,但仍有优化空间。应进一步丰富税收优惠模式,增强个人养老金的普惠性,让不同群体都能感受到制度的吸引力。
综上所述,个人养老金只有真正具有吸引力,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随着更多支持政策的出台,从税收优惠、市场准入、监管标准、投资范围等多方面入手,将更好激活个人养老金的“一池春水”,为养老事业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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