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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7条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待遇提升与技能增强的良性互动机制,强调多劳多得,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完善工资增长机制。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邱超奕)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明确7条政策措施,旨在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待遇提升与技能增强的良性互动机制。

通知着重强调,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体系,坚持多劳多得原则,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重挂钩,合理设定技能岗位的起点薪酬,并提出按照不低于相应职级管理岗位的标准,科学确定技能岗位的薪酬档次。同时,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实行与技能等级挂钩的津贴制度,明确津贴标准,确保技高者多得。

通知还提出,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增长机制,要求集团公司加大工资总额分配中对技能人才的倾斜力度。

此外,建立创新创造奖励制度,坚持创新者多得,对技能人才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日常创新活动设置单项奖励,对在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质量攻关等关键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专项奖励。并探索对技能人才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同时,鼓励企业创新多元化激励方式,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技能人才激励和人才评价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技能竞赛,并进一步完善技能岗位与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之间的转换机制。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服务,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按职业(工种、岗位)、技能等级分类的薪酬价位信息,为企业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