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明确了不动产信托定义、适用范围及合规性要求,旨在激活万亿级不动产市场新价值,推动信托在养老金融等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助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金苹苹 马嘉悦)继北京之后,上海宣布探索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确权新机制。5月27日,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沪委金融办〔2025〕53号)。

该《通知》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首先,明确了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登记的定义及适用范围,主要针对上海辖内信托机构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的不动产信托业务。同时,特别提及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合作通过双受托人模式备案不动产慈善信托的情形。其次,对受托人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委托人运用信托机制以及交付的不动产标的的合法合规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再者,详细规定了从预登记到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等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流程。最后,完善了信息共享机制、司法保障、试行期限等配套机制,特别强调了浦东新区利用制度优势支持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

去年底,北京已率先出台了类似政策,为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4月,国投泰康信托和外贸信托在北京实现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首次突破。此次上海的通知,将进一步激活万亿级不动产市场新价值,推动信托在养老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的独特作用,有效打通不动产信托财产管理的全链条堵点,助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