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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联合8部门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涵盖增加融资供给、降低融资成本等多个维度,提出23项具体举措,全面改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环境。

  证券时报记者秦燕玲

  5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联合8部门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23项具体举措,全面改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环境,涵盖增加融资供给、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等多个维度。

  此次《措施》由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等8部门联合推出,旨在发挥监管、货币、财税、产业等政策合力,共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在内容布局上,《措施》对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和完善政策保障两大方面着墨最多,均提出了5条具体措施。其中,融资供给方面包括深化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贷款监管引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及鼓励股权融资等。

  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由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自去年10月启动以来,已有效对接供需两端,助力小微企业解决经营难题。未来,该机制将进一步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领域倾斜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措施》强调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等投放力度,并明确支持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交所上市,引导社会资本向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

  在完善政策保障方面,《措施》提出优化风险分担补偿、落实财税支持、深化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信用修复及强化高质量发展评价等举措。鼓励地方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拓展覆盖面,降低费用。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在《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通知》中新增“提质”目标,要求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质量。

  《措施》进一步要求强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制定差异化风险分类标准,简化分类方法,优化核销政策,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同时,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机制,优化管理模式,提高普惠金融业务绩效考核权重,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