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汽车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各级主管部门也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财政部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广东省等地方也出台相关规定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国产新能源汽车迎来利好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这一政策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同时强调公务用车应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避免因个人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也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以降低运行成本。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推广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9月26日至27日,国管局在河北雄安新区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会,强调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

  财政部也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2024年底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在编制内合理配备公务用车,并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此外,财政部办公厅还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的比例要求,规定新能源汽车在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情况下,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在地方层面,广东省正式印发了《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新规定将“统采分签”的改革探索固化于制度建设,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在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时,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比例。其中特别指出,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