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细则出炉,助力绿色出行
AI导读: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转让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享受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绿色出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其中提到,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的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不含变更,下同)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此举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绿色出行。
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2025年本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的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旧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同时,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也可享受1.3万元定额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每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二、补贴对象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需符合信用良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车转让和新车购买等条件。
三、实施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指定平台向相关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按比例共担。
四、资金安排与部门职责
补贴资金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按85%和15%比例共担,各部门负责受理、审核、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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