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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25年个人消费者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将给予3000元至15000元不等补贴,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也有高额补贴,且不限制新车落籍地,取消旧车车籍地和交易地限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促进汽车消费,明确提出,2025年个人消费者若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将依据发票金额分为四档,分别给予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为3000元、7000元、11000元、13000元或4000元、8000元、12000元、15000元。

  此外,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标准的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吉林省政府将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补贴。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吉林省将不限制新车落籍地,同时取消对旧车的车籍地和交易地的限制,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的流通。为了优化服务,吉林省还将升级“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实现车辆信息比对的“一网通办”。此举旨在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加强主体培育和品牌建设,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文章来源:新京报,关键词:汽车消费,燃油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吉林省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