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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从多个维度提出16条意见措施,旨在强化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4月11日消息,该局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这份《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坚守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质效等多个维度,提出了16条具体意见措施,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与监管应遵循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强调公司需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稳健运行。

  在业务层面,《指导意见》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发挥特色功能,加速培育核心竞争力。通过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积极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的风险化解,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公司需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有效处置存量风险资产,严格控制增量业务风险,确保资产负债平衡和流动性充足。

  监管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规运营。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有力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坚守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发挥其在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中的独特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