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新规要求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成本,明确24%利率红线,引发行业广泛关注。助贷行业面临重大分化与变革,机构合规成本或将上升。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规定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在助贷行业内掀起波澜,或将引发行业重大分化与变革。

  助贷行业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透露,以往依赖融资担保费与会员卡权益费盈利的模式或将难以为继。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解析,《通知》对增信费用实施穿透式监管,要求增信服务费必须计入综合成本,此举填补了以往对“双融担”“会员费”等灰色操作的监管空白。

  24%利率红线成热议焦点

  根据《通知》,合作协议需清晰标注平台服务与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范围,并将增信服务费纳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考量,设定明确的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严禁平台运营机构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也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变相抬高费率。

  刘新宇指出,以往融担公司、保险公司等增信服务机构常借提供金融服务之名各自收取服务费,而商业银行未将这些费用纳入贷款产品综合融资成本,导致借款人实际利率可能突破24%的合规上限。

  他认为,《通知》对增信机构收费进行规制,明确禁止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提高费率。例如,以往通过“双融担”模式推高综合利率至36%的操作,或将被视为违规。

  刘新宇补充道:“《通知》实施后,增信服务费将直接在合同中明确,以往通过‘双融担’等模式变相收费的做法将面临合规性质疑,难以持续。”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强调,需全面、准确掌握增信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情况,确保借款人单笔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

  此前,裁判文书网上曾公布多起金融机构在主张借款期限内利息时,要求按约定罚息标准计算,年化利率超过36%的案例。

  针对利率问题,上述《意见》明确规定,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若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法院应予支持。

  刘新宇表示,这意味着《通知》再次确认了金融机构借贷综合费率超过24%不受司法保护的事实,为金融机构利率上限设定了明确规制。

  机构合规成本或将上升

  长期以来,助贷业务在监管上较为棘手,本次《通知》对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认为,此次《通知》强化了管理责任,要求商业银行总行承担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审慎审批合作机构,并规范成本费用管理,以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同时,合作助贷机构名单制也有望推动行业进一步合规化发展。

  刘新宇指出,《通知》中包含多项基于以往监管规定的创新和探索,如名单制管理。以往政策未明确要求披露合作机构名单,新规通过名单制强化了银行对合作方的管控。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同样表示,名单制管理要求助贷平台持牌经营,无资质或风控能力较弱的机构将面临淘汰,行业集中度和合规性将大幅提升。

  王蓬博预测,依赖高利率产品的无资质助贷平台将逐步消失,银行和消费金融机构将建立总行级风控体系,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增信机构也必须直面跨省增信违规和代偿能力不足的问题。助贷平台将从“流量中介”转型为输出风控、获客等能力的机构,减少对资金端的直接依赖。

  对于已上市的助贷机构,王蓬博认为,其合规投入即将增加,如风控系统升级、信息披露优化等。同时,服务费限制可能进一步压缩其利润空间。但长期来看,市场规范化对头部机构是利好,优质机构有望在普惠金融领域开拓新的增长点。

  刘新宇强调,在费用透明化的大监管背景下,增信服务费需直接计入综合融资成本,且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如年化24%)。因此,如何优化定价策略将成为未来商业银行、助贷平台及增信服务机构的核心议题。在确保合规的同时,充分考虑各自权责和服务范围以制定收费方案,值得深入探讨。

  刘新宇建议,根据《通知》规定,行业有一定整改期限,新规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给予行业半年过渡期。存量业务可在过渡期内整改或自然结清,新增业务需符合新规要求。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