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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7方面20条措施,要求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保障,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1日联合发布了《银行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了7方面20条措施,旨在加快实现科技金融的高质量发展。这些措施要求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将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科技金融制度将逐步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也将不断完善,外部生态体系也将持续发展。

专家指出,《实施方案》的核心目的是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健全机构组织体系、优化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等多项要求。

在科技信贷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此外,还鼓励银行依法合规与投资机构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业务,并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

同时,《实施方案》也强调了保险资金在支持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方案要求保险机构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发展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深化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证券基金,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向楠表示,保险资金来源稳定、期限长,特别适合支持研发时间长、回报滞后的项目,能够解决初创企业在早中期发展阶段面临的融资瓶颈。同时,他还建议,在保险监管和税收制度上给予更多支持,如设置更低的资本占用标准、减免投资收益税等,以提高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引导保险公司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提供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和相关从业人员保险供给,提升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职业责任等方面保险保障质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