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费金融新政策,助力提振消费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政策,并加强风险管理。此举旨在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活跃与发展,满足居民大宗消费需求,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
第一财经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要求金融机构支持提振消费,丰富金融产品,便利金融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此举旨在通过金融手段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活跃与发展。
《通知》明确提出了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的措施。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对于信用记录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地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也可阶段性地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这一政策调整,标志着2020年《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的规定被首次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通知》不仅适用于商业银行,同样适用于消费金融公司和小贷公司。多家相关机构的人士向记者证实,他们所在机构已收到了该《通知》。
提高额度上限,优化贷款政策
《通知》内容广泛,涉及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尤其在个人消费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推出了多项亮眼政策。
除了上述提到的额度提升外,《通知》还提出优化个人贷款期限政策,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地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这一调整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长期消费需求。
在贷款用途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强化实质风险管控,差异化实施贷款用途管理,并简化客户需提供的贷款用途证明材料。这一举措旨在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消费者申请贷款的门槛。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近年来我国消费环境、商品价格、居民收入等都发生了变化,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上限并适当简化对资金用途、流向的管控要求确有必要。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也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在此背景下,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放宽相关要求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消费金融的积极作用,满足居民大宗消费需求,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
为借款人提供续贷支持,加强风险管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也表示,将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并延长期限。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也在同一场合表示,将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以减轻当期支出压力。这一系列政策举措无疑为消费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
目前,市场上不少银行消费贷产品利率已经低至“2字头”,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也各有不同。然而,市场专家也提示金融机构不能仅靠“卷”利率和额度来竞争,而应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合理授信。
对此,《通知》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并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同时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专业化能力,并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给予不低于10个基点的优惠。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发挥非银机构的特色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并与商业银行加强优势互补,拓展资金、渠道等业务合作。
在贷款偿还方式上,《通知》也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保障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并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续贷支持。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还款灵活性和便利性。
尽管政策调整带来了诸多利好,但金融机构仍需保持谨慎态度。一位金融机构人士表示:“虽然已经收到通知了,但我们还是会按照风控的逻辑进行定价,不会盲目提额。”董希淼也建议消费者应量力而行、合理适度地申请消费贷款。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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