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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通知涵盖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管理、纾困、风险管理等多方面,个人大额消费贷款产品提额、延期成为亮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览青上海报道

消费金融正成为推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引擎。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以促进消费复苏。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已正式下发,旨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消费提振,丰富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营造优质消费环境。

通知内容涵盖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大方面,共计二十项具体措施。

与以往监管文件相比,此次通知在消费金融供给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最显著的变化在于个人大额消费贷款产品的提额与延期。

通知要求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且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同时,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通知要求优化个人贷款期限政策,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

业内对此次调整已有预期,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便透露,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以满足长期大额消费需求。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强化个人消费贷款资源要素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并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给予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不低于10个基点的优惠。

已有多家银行响应此政策,调整个人消费贷产品最高额度。例如,建设银行的“快贷”产品最高额度已从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招行“闪电贷”产品的最高贷款额度也已升至30万元。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