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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助力绿色交通发展。

财联社3月19日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企业根据客流变化及城市公交行业发展情况,合理选择新能源公交车辆车长类型。具体而言,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其中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确定补贴标准。

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细则明确,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进行补贴,鼓励企业合理选择新能源公交车辆。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申请人需符合《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规定,通过特许经营、许可等方式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需纳入相关目录,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辆。更换动力电池需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

第二章 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废证明、购买凭证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审核申报信息,反馈审核结果。对于已提交申请但未拨付资金的,经审核通过后按细则标准执行。

第三章 补贴资金管理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90:10比例共担,并根据地区不同确定具体分担比例。省级财政需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各地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对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公交车的可给予适当倾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按职责分工做好补贴政策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地需认真审核补贴资金申请,监管补贴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对发现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