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一款标注为中低风险的R2级私募产品,因底层资产大量投向地产债导致暴雷,多位投资人通过华福证券代销渠道购买后遭受百万级损失。投资人质疑华福证券未尽到告知义务,要求其承担责任。华福证券回应称已按监管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仲裁庭认为基金管理人映雪投资存在违约行为,托管人兴业银行无明显违规。

一款标注为中低风险的R2级产品,业绩基准年化高达5.5%,然而由于底层资产大量投向地产债,导致该产品暴雷,净值大幅下跌后长期停滞在0.32区间,多位投资人因此蒙受百万级损失。这些投资人通过华福证券代销渠道购买的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当基金份额净值连续3个工作日低于或等于0.985元时,会开启“特殊临时开放日”。但投资人声称因不知情而错过了赎回“窗口期”。内部信息还显示“不要将该通知告知客户”,而几乎同期却有资金赎回。信息不对等、产品风险让至今仍陷亏损的投资人十分不满,认为华福证券在此过程中应承担责任。

数位投资人向蓝鲸新闻记者爆料,他们于2019年通过华福证券代销渠道购买了名为“映雪福牛1号”的私募产品。该产品被宣传为为高净值客户定制的类固收产品,风险较低,主要投向AAA/AA级债券,为R2级产品。但2020年9月产品暴雷前,投资人每月能拿到5.5%左右的分红,此后分红停止。暴雷后,华福证券作为销售方,未向投资人发出任何通知。净值几年不更新,投资人询问净值、持仓、开放时间和产品进展时,华福证券均表示不知情。

目前,该基金已走向清盘。根据记者独家掌握的清算报告,基金份额净值为0.3522元。债券投资中,主要包括多只地产债,部分地产债净值已大幅缩水。投资人本金大幅亏损,持仓收益率-60%以上。亏损严重的投资人向华福证券发出拷问,质疑其是否切实履行对映雪投资的尽调义务,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违规保本承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告知义务,是否在发现风险后依然进行保本宣传,以及当产品出现风险时有何风险管理措施。

华福证券回应称,公司对代销产品“映雪福牛1号”进行审核时,其符合代销准入要求。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由管理人独立负责,代销机构无权干预。公司作为代销机构,一直按照监管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持续与投资者保持联系和沟通。但投资人表示,从购买到后期沟通都是与华福证券接触,包括基金持仓也是通过华福证券APP查询,无法接受其撇清责任。

此外,记者拿到的基金合同显示,该基金设有特殊临时开放日,即当基金份额净值连续3个工作日低于或等于0.985元时,管理人需在T+3工作日内设置特殊临时开放日,并至少在前一日通知投资者。但投资人反馈称,该基金在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6日期间单位净值已在0.9361至0.9571之间,应已触发特殊临时开放日约定。投资人认为,若是渠道销售方华福证券及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当时能够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把握住特殊开放日的赎回“窗口期”,就不会造成后续的本金及利息收入损失。

针对特殊临时开放日和有个别投资人赎回的争议点,华福证券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该基金2020年9月净值未触及合同约定的特殊临时开放的条件,2020年9月30日未设置特殊临时开放日,不存在个别投资人在2020年9月30日进行了赎回的情况。机构与投资人口径及判定不一致,让该事件更显扑朔迷离。

对于产品的最新情况,华福证券表示,“映雪福牛1号”处于清算状态,管理人/托管人已出具第一次清算报告。公司将坚守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经营理念,持续督促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落实清算工作,并在清算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同时依法依规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此外,公司始终支持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机构违约责任。

早前,投资人已对基金管理人映雪投资和托管人兴业银行提起仲裁。仲裁庭认为,映雪投资在诸如暂停估值和开放、未完全按合同要求进行投资、未尽信息披露义务及通过私人账户支付利息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违约。对于托管人兴业银行,仲裁庭则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存在明显的违法违规情况。管理人失职违约已是既定事实,但映雪投资已遭遇危机,深陷债务泥潭,存在多个逾期未清算基金,公司被执行总金额超过6.8亿元。

近年来,部分私募基金到期未按约定进行收益分配或出现暴雷的情况不在少数。在实践中,投资人常常由于信息不对称处于弱势地位,不少投资人因此遭受了严重资产损失。业内人士指出,券商代销环节需严格做好委托人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管控,避免误导性陈述或夸大性宣传,从源头上降低私募产品负面舆情对券商自身的影响。

(图片来源:投资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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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记者与某投资人沟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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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蓝鲸财经